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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明明就合作得很好,感情都不錯;為什麼案子一結束,大家就像是不想再聯絡一樣?」

這是一位新手自雇者的心聲。確實,人是有感情的動物,相處一段時間,可能會存在一些情誼。但無論是不是自雇者,所有職場人士都該謹記:我們的重心是在工作,不是在交朋友。

跟合作團隊相處得好,當然一定會加分,工作起來磨擦的機會會降低,默契也更好。可是我們接案,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把案子完成」;至於人的部分,我們該做的是不任意得罪他人,但能否繼續維持情誼,並不是我們能掌控的。即使往昔的情誼不再,也可能有各種原因,例如對方忙著投入其他專案,或者他們本來就是專案導向、習慣做完就結束一切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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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接案,常有「先接到再說」的迷思,很多細節都不會注意。但就像「倒洗澡水時,不能把澡盆裡的嬰兒倒掉」一樣,接案時也不要忽略「保命」的護身符:訂立合約!

但常見的問題是:合約該怎麼訂?我的第一建議是「該省的錢不要省」,花個幾千元諮詢費,請律師幫你看看對方出的合約有無問題、如何修正,聽一次大概就知道要點有哪些了。雖然網路上可以找到不少範本,但行業別與工作性質可能有差異,個案狀況也不同。別人適用的條款,在自己身上不一定能完全套用。

至於合約有哪些要素不可少?我以個人經驗,整理以下幾個概要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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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從「斜槓」兩個字開始出現起,我就一直被問該如何執行這件事。

其實我這幾年做的很多事情,最初都沒有規劃,遑論把斜槓放在生涯規劃中。之前當藝術策展人,最初純粹是幫一位想開
畫展的朋友,一開始喊聲的人非常多,結果後面虎頭蛇尾的一大堆,只剩我還在,幾乎是硬著頭皮跳下去;跟出版業的合作起源,只是當年被朋友找上,剛好讓我有機會能賺點外快;帶藝人上通告當保母,根本就是出於好奇、跟朋友湊熱鬧而已;
2016 年起站上舞台分享,最初僅僅只是因為想打破許多人對自雇者的各種迷思.......

這幾件事,一開始都沒有在預期中,也沒什麼遠大的目的,更沒有互相發展的關聯性。但現在回頭去看,發現幾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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