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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接案,常有「先接到再說」的迷思,很多細節都不會注意。但就像「倒洗澡水時,不能把澡盆裡的嬰兒倒掉」一樣,接案時也不要忽略「保命」的護身符:訂立合約!

但常見的問題是:合約該怎麼訂?我的第一建議是「該省的錢不要省」,花個幾千元諮詢費,請律師幫你看看對方出的合約有無問題、如何修正,聽一次大概就知道要點有哪些了。雖然網路上可以找到不少範本,但行業別與工作性質可能有差異,個案狀況也不同。別人適用的條款,在自己身上不一定能完全套用。

至於合約有哪些要素不可少?我以個人經驗,整理以下幾個概要給大家參考:

一、業主的全名
如果對方是個人身分,只要確定是他的本名就好;但如果是公司企業,請確認正式名稱對不對。通常由對方出合約時比較少這問題,是自己擬定合約時容易忽略。尤其最後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差別很大喔!

二、詳細識別資料
同上,除了正式名稱、登記地址(最好能再加上統一編號),還有對方是否可佐證他在這家公司、有無權利簽約。另外,公司企業簽約時一定得蓋公司章,那是否有官方文件佐證這是真的公司章?另外,跟不認識的公司企業簽約,切記不能只認識、接觸窗口一人,必須想辦法認識其他人、降低風險。過去曾發生簽約後對方不認帳的情形,理由是公司沒有同意、員工擅作主張。雖然因為有公司章,自雇者最後通常站得住腳、沒有損失,但花時間上法院打官司,還是很麻煩的。

三、釐清成品歸屬
曾經有過發案方與接案方,在成品歸屬上各執一詞的狀況。發案者覺得東西應是己方所有,接案方卻認為自己擁有技術、有權用其他名稱繼續製造。如果合約上沒有註明清楚,日後就可能出現這樣的風險。

四、應完成交付的品牌名稱與內容
某些大企業旗下的產品,會有不同的品牌名稱,例如統一超商旗下就有
7-11、星巴克、Cold   Stone  等品牌。所以除非沒有分別,否則接案時該執行什麼品牌的案子,一定要問清楚。

五、違約時的罰則
如果沒有訂這條,對方就算違約你也沒轍,只能罵他不道德而已。為了個人權益,可別忘記。

六、酬勞與執行的細節
是否預收訂金、成數如何?什麼時候該交付?給付是現金、匯款還是支票?支票是即期可兌現,還是拿到後幾天才能兌現?天數是以日期計算還是工作天?完成期限怎麼定義?是第一次交付當天就算完成、還是得由誰確認才算?

七、第一審管轄法院
此乃不少自雇者訂立合約時會省略的地方,但這非常重要!如果出現法律糾紛,卻沒有這一條的話,那麼對方到離島提告,你也是得乖乖出庭!為了別自討苦吃,請記得列個所在地的地方法院上去。(我就是一律列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八、載明簽約日期
這個應該就不用我多說了吧.....

還是那句話:新手自雇者接案賺錢雖不易,但牽涉專業的費用真的別省!尤其自雇時已經沒有其他穩定工作的話,需要至少一年的準備金過活,其中最好也包含這筆費用。以此避開日後更大的金錢損失與法律風險,還是值得的。

jan-kahanek-184676-unsplas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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