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忙不過來時,請人幫忙完成,是正常反應。這種狀況,在公司組織裡算家常便飯;但如果你是自雇者,就要特別注意了!
別忘了,合約上的雙方,一個是業主,另一個是我們自己,代表我們必須對這個成品負起責任。除了完成的部分,還有「親自執行」的義務,也就是不可假手他人。再者,不管做什麼案子,即使合約上沒有保密條款,我們的標準也應該預設為「進行中不公開」(除非有說好要做前期宣傳之類的)。畢竟業主不一定會明說有哪些考量,但確實有的業主並不希望合作夥伴對外說這件事。如果把案子轉給別人做,就變成另一種形式的對外透露了。
那如果真的忙不過來、必須請人接手的時候,該怎麼辦呢?
一、務必通知業主,先行取得同意
二、和業主協商,結算與取得目前應有的酬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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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在《自雇者  其實是這樣》的講座上,有朋友發問:「請問我要怎麼知道自己現在是該放棄,還是該繼續做下去呢?」
我把這件事拆成三個層面來分析:
一、這是你想要的嗎?有落差嗎?
就像我做的編輯工作,很多人都以為只是順順文稿、改改錯字,殊不知要做的事情琳瑯滿目,要會企劃會找人還要懂一點行銷。當你踏入某個領域時,有可能會抱著自己理想中的模樣參與;但實際執行後發現的樣子,真的是自己要的嗎?可以做些調整再繼續嗎?有違反自己的價值觀嗎?這些都是很重要的自我提問。
二、現金流有沒有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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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自雇者,也擔任過不少單位的外團隊成員。每件工作的角色定位都不太一樣,有些像夥伴,有些隨和到比朋友還像朋友,當然還有把我當成自家員工在使喚的。被歸類成哪種倒沒那麼重要,最怕的就是角色一直被轉換。以下是個人多年來的常見狀況歸納,當然還有秘密心聲.........XDDD
◎(洽談時)
我:有一些要求,案子進行時需要請您配合。
業主:都是自己人,咱們有話直說沒關係。
真的直說搞不好案子就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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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時候老師教過我們,做錯事一定要道歉,這是做人的基本準則。
但老師沒有告訴我們,出了社會即使沒做錯事,也會需要道歉......
我曾經是個死都不道歉的天兵。然後,為此吃足了苦頭。
現在出社會久了,知道老闆或客戶向來「天威難測」,而且很多時候不見得是真的誰有錯,舉凡股票下跌、客戶發飆、債主上門、合作失敗、夫妻吵架、小孩生病,都可能是他們生氣罵人的原因。但年輕時太耿直,覺得這些又不干我的事,因為這些事情來罵我當然不合理,為什麼要我道歉?!
然後在廣告公司打工時,我就因此學到血淋淋的教訓。有一次不知道是誰用餐時沒清理乾淨(公司有餐桌),桌上還有湯湯水水,害創意總監擺上去的文件弄得髒兮兮。當下我就被找去大罵一頓,說怎麼做事的連這個都沒注意是想害多少人重做不知道大家時間很寶貴嗎妳自己說該不該道歉........我當下就一直辯駁:「不是我弄的,關我什麼事,為什麼來罵我叫我道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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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雇者接案,最難的功課之一就是順利接到案子、又能得到合理的報酬與條件。當然,以客戶的立場,一定能拗一點是一點,能省點錢是最好。但如果客戶真這麼做,你該怎麼辦呢?
一、設定自己的底線
什麼價錢還能接受、什麼條件就該拒絕,自己該先想清楚,並堅定立場。新手自雇者,最怕的就是開價時還被訓一頓:「別人家都怎樣怎樣」、「那個誰有這個也有那個」等等,最後反而被牽著鼻子走。自己得先清楚理解自己要什麼,並且不越過這條線。如果要讓對方越過,請做好準備,因為以後可能會被拗更多。
但書:可別開出門檻太高的條件,新手的重點之一,是累積經驗與作品,因此錢不是唯一考量,別把大家都嚇跑了。
二、報價時不掀底牌、墊高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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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你是老闆,不然總是會有個主管。」
之前參加一場讀書會,講者提到職場的向上管理時,說了這麼一句話。但坦白講,就算是當老闆或自雇者,也不用高興得太早,因為這時候客戶就是我們的「主管」,而且常常比一般職場遇到的更難搞......
是的,不要認為自雇者很好混。
那麼有多難搞呢?又要怎麼對客戶進行「向上管理」才對?就來分享一下個人經驗好了。
一、花錢是大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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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之前明明就合作得很好,感情都不錯;為什麼案子一結束,大家就像是不想再聯絡一樣?」
這是一位新手自雇者的心聲。確實,人是有感情的動物,相處一段時間,可能會存在一些情誼。但無論是不是自雇者,所有職場人士都該謹記:我們的重心是在工作,不是在交朋友。
跟合作團隊相處得好,當然一定會加分,工作起來磨擦的機會會降低,默契也更好。可是我們接案,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把案子完成」;至於人的部分,我們該做的是不任意得罪他人,但能否繼續維持情誼,並不是我們能掌控的。即使往昔的情誼不再,也可能有各種原因,例如對方忙著投入其他專案,或者他們本來就是專案導向、習慣做完就結束一切等等。
所以自雇者並不是只有時間自由之類的好處,也會有失去團隊歸屬感的風險與代價,敝人就曾經有過這樣的經歷。所以在此我一定要提醒:尤其在工作上耐不住寂寞、非常需要團隊歸屬感的人,千萬不要轉行當全職的自雇者!畢竟再怎麼被肯定,對合作團隊來說,都可能只是一個「外人」。
任何收穫,都是需要付出代價的,重點要先看自己最需要的是什麼,然後再看自己能不能承擔某些附加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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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手接案,常有「先接到再說」的迷思,很多細節都不會注意。但就像「倒洗澡水時,不能把澡盆裡的嬰兒倒掉」一樣,接案時也不要忽略「保命」的護身符:訂立合約!
但常見的問題是:合約該怎麼訂?我的第一建議是「該省的錢不要省」,花個幾千元諮詢費,請律師幫你看看對方出的合約有無問題、如何修正,聽一次大概就知道要點有哪些了。雖然網路上可以找到不少範本,但行業別與工作性質可能有差異,個案狀況也不同。別人適用的條款,在自己身上不一定能完全套用。
至於合約有哪些要素不可少?我以個人經驗,整理以下幾個概要給大家參考:
一、業主的全名
如果對方是個人身分,只要確定是他的本名就好;但如果是公司企業,請確認正式名稱對不對。通常由對方出合約時比較少這問題,是自己擬定合約時容易忽略。尤其最後是「有限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差別很大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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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從「斜槓」兩個字開始出現起,我就一直被問該如何執行這件事。
其實我這幾年做的很多事情,最初都沒有規劃,遑論把斜槓放在生涯規劃中。之前當藝術策展人,最初純粹是幫一位想開畫展的朋友,一開始喊聲的人非常多,結果後面虎頭蛇尾的一大堆,只剩我還在,幾乎是硬著頭皮跳下去;跟出版業的合作起源,只是當年被朋友找上,剛好讓我有機會能賺點外快;帶藝人上通告當保母,根本就是出於好奇、跟朋友湊熱鬧而已;2016 年起站上舞台分享,最初僅僅只是因為想打破許多人對自雇者的各種迷思.......
這幾件事,一開始都沒有在預期中,也沒什麼遠大的目的,更沒有互相發展的關聯性。但現在回頭去看,發現幾件事:
策展工作,磨練了我的溝通與整合能力(藝術家朝令夕改的性格,讓我不得不磨練這塊 Orz),文字工作,讓我的想法更有邏輯與架構,知道如何全面思考與完整陳述;帶演藝圈通告,令我了解外面的世界大到無法想像;而上台這件事,使我更有勇氣與努力精進表達能力。
那彼此的關聯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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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朋友問起「自雇者」的問題,我心想遇見對方的機會不多,所以線上先給他兩個建議:「該學什麼就先去學;還有,不要忽略拓展人脈。」
結果讓我非常傻眼,因為對方回我這一段話:「我什麼也不想學,也覺得刻意結交的朋友很虛偽,我還是想維持我自己的個性。」
好啦,坦白說,他這樣回也不算是錯,大家都可以選擇要當什麼樣的人。但問題來了:你當自雇者的目的是什麼?如果純粹只想做自己喜歡的事,是能盡量這麼做;可若是打算以此為收入,那就非常危險了。
我什麼也不想學
1.你評估過自己現有的技能,會被市場需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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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節省人力成本,所以我們公司把一些工作發包給接案的自雇者。但後來發現,他們的做事方法與步調、思維跟我們都不太一樣,請問該怎麼辦?」
這是很多公司企業遇到的問題,包括我自己在剛開始接案時,也被抱怨過類似的事。然而,團隊工作與獨立工作本就有很大的差異,沒有對錯之分,得透過溝通、協調找到最好的合作模式。以下是幾個企業尤其該注意的重點:
你的常識不是對方的常識
企業單位常常覺得,有些事就算不講,自雇者也應該知道應該定時回報進度等等;但不同團隊都可能有不同執行方式了。所以如果希望自雇者定時回報,或等一切完成後再說,這類的細節,請記得在發包時就先提出來。
不要已讀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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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有人問起關於「自雇者」的問題,大抵是「如何從上班族轉為自雇者」等。我覺得這件事還真不能隨便回應,被斷章取義的話會很危險,就在這裡講一下個人經驗與看法好了。

一、為什麼要轉為自雇者?
我一開始其實是一般工作、受雇者,文字工作純粹只是兼差,幾年後因為懷孕跟在家帶孩子變成在家接案,經驗累積久了才真正成為一個自雇者。如果只是因為對職場不滿、不想看臉色的話,建議還是先好好調適心態。自雇者看似是自己當老闆,但面對的客戶或某些案子的工作夥伴,並不見得多好相處,搞不好要看的臉色還更多。至於純粹只想每天睡到自然醒的人,我只能說:除非你並不缺這筆錢,否則還是打消念頭吧,許多自雇者的工作時間,其實更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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